《粵港澳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協議書》簽署生效及澳門加入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

新聞稿

《粵港澳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協議書》簽署生效及澳門加入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

為持續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量,粵港澳三方共同簽署的《粵港澳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合作協議書》) 今日(9月3日)正式生效,進一步推進三地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

《合作協議書》由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李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保護局代局長韋海揚、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馮瑞權代表簽署。《合作協議書》重點包括共建粵港澳珠三角空氣質量監測平台、聯合發布區域空氣質量資訊、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環保科研合作,以及加強三地環保技術交流及推廣活動。

同時,粵港澳三地亦公布了區域空氣質量發布新安排,除了增加粵港地區的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外,位於澳門的大潭山空氣質量監測子站也正式加入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並將網絡更名為「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以增加監測網絡覆蓋面和空間代表性。此外,優化監測網絡的工作還包括加入新的監測因子、完善空氣質量數據及報告的發布方式和安排,以期為粵港澳三地市民提供更詳盡的實時空氣質量資訊,及為三地政府制訂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在網絡覆蓋範圍方面,監測網絡的監測站點會由16個增加至23個:粵方在原來13個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的基礎上再新增5個,包括位於廣州花都的竹洞、惠州的西角、廣州的磨碟沙、台山的端芬和鶴山的花果山;港方在原來3個監測站點的基礎上新增元朗監測子站;澳門則加入位於氹仔的大潭山監測子站(附圖)。監測因子方面,監測網絡除繼續監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顆粒物四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外,還會監測一氧化碳及細顆粒物。

為了向公眾提供更詳盡的實時空氣質量資訊,監測網絡將會每小時發布各種空氣污染物的濃度水平,以替代以往每天發布一次的「區域空氣質量指數」。同時,監測網絡會提供粵港澳當地最新的空氣質量評價指數:澳方和粵方會按照各自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及評價方法,每小時及每24小時發布澳方的空氣質量指數和粵方的空氣質量指數; 港方亦會每小時發布空氣質素健康指數。另外,監測網絡會繼續每年公布珠三角地區的監測結果及長期趨勢分析,並每季度發布監測數據的統計概要。

設立區域空氣監測網絡是粵港澳三地環保合作的一項重要成果。優化後的「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覆蓋粵港澳三地和擁有23個監測站點,由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香港環境保護署、澳門環境保護局及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分別負責三地監測站的協調、管理和運作。

公眾可以直接登入「粵港澳區域空氣質量實況發布平台」的網頁(http://113.108.142.147:20047) ,或經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www.gdep.gov.cn)、香港環境保護署(www.epd.gov.hk) 及澳門環境保護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的網頁(www.dspa.gov.mowww.smg.gov.mo),獲取最新的區域空氣質量資訊。

2014年9月3日(星期三)

附圖: 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

《粵港澳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協議書》簽署生效及澳門加入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