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十一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 42 宗。 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13宗;違反《海上傾倒物料條例》的有一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有七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有 18宗;另有三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 一家公司因違反消減噪音通知書規定,以及兩個建築地盤承建商因非法排放污水,分別被罰款九萬元,為十一月錄得罰款額最高的個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