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 本港的策略性環評機制
法例規定
為正式確立環評制度的行政架構,當局於一九九七年制定環評條例,並於一九九八年四月實施。條例強制規定要為指定工程項目,包括主要的市區發展工程項目及重建工程項目,進行文件記錄及公眾諮詢。這些工程項目列於環評條例附表3,許多已發展國家均視此為策略性環評。環評條例詳載於環保署網頁 (網址:https://www.epd.gov.hk/eia/cindex.html)。
| 環評條例附表3 須有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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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在環評條例下獲批准的策略性環評報告例子(部份文件只有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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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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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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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石角發展 |
1998年8月 |
| 荃灣海灣進一步填海工程─第35區,工程、規劃及環境研究 |
1998年11月 |
安達臣道發展計劃 |
1999年3月 |
彩雲道及佐敦谷發展計劃 |
1999年4月 |
屯門第54區有潛質發展的房屋用地規劃及發展研究 |
1999年9月 |
大嶼山北岸發展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 |
2000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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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填海工程第三期研究,實地堪測,設計與建築 |
2001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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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綜合可行性研究 |
2001年8月 |
東南九龍發展修訂計劃的整體可行性研究 |
2001年9月 |
油塘灣綜合發展工程可行性研究 |
2002年4月 |
| 沙田區馬鞍山白石及利安住宅發展可行性研究 |
2002年12月 |
| 將軍澳進一步發展可行性研究 |
2005年12月 |
| 和生圍綜合發展 |
2008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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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及中環灣仔繞道 |
2008年12月 |
| 啟德發展計劃 |
2009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