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 - 特惠资助计划

 

重要通知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于2022年10月6日及2023年4月17日公布特别安排,于2007年及2008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申请特惠资助的截止日期延长一年,分别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

环保署提醒相关车主,即使相关车辆牌照届满日期为截止日期之后,他们仍须符合特惠资助计划所订定的其他申请资格及完成所有必须程序,并于以下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特惠资助申请,方可获批特惠资助。

首次登记年份

2007

2008

申请特惠资助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此外,根据《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规例》(第311X章)(《规例》),政府分别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后停止为2007年及2008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发出/续发车辆牌照。如下表所示,在该日后需续领车辆牌照的相关车主,须按《规例》第6条向环保署申请豁免,以延后有关车辆的淘汰限期。

首次登记年份

2007

2008

在此日期后,须事先获得豁免才能续领车辆牌照以延后淘汰限期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I. 背景

为持续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政府在2020年10月推出鼓励与管制并行计划(下称“计划”),在2027年年底前分阶段淘汰约40,000辆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包括货车、小型巴士和非专利巴士。

在计划下,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会按车辆首次登记日期(见表一)分类为不同组别。政府将在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组别的取消车辆登记期限(见表二)后停止向它们发出车辆牌照。符合指定申请资格和程序的车主可获发特惠资助。

此外,为配合香港2050年前达至车辆零排放和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政府正实施一系列措施以鼓励传统燃油商业车的车主转用电动商业车。详情请浏览以下网址:

https://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motion_ev/promotion_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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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规例》(《规例》)

《规例》订明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的退役期限。相关柴油车辆每次申请牌照时,除非能符合当时适用于同类车辆作首次登记的排放标准,否则政府将在表二指定的取消车辆登记期限后停止向它们发出车辆牌照。

表一指明的期间内作首次登记,但在首次登记当日已符合欧盟五期排放标准的柴油商业車辆,会在《规例》下被视为『豁除车辆』而可以免被淘汰。有意在取消车辆登记期限后申请牌照的『豁除车辆』车主必须向环保署提交其车辆实际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如车厂文件) 并获环保署核实。

 

『豁除车辆』的车主亦可选择在表二载列的期限内根据计划要求拆毁其车辆及取消车辆登记,以申请特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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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计划(特惠资助计划)

有意申请特惠资助的合资格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包括『豁除车辆』)的登记车主须于2020年10月19日至表二所载列的取消车辆登记期限(包括首尾两天) 期间,安排拆毁其车辆及取消车辆登记。

不同种类/类型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包括『豁除车辆』)的特惠资助金额载于表四。车辆的车龄愈高,特惠资助金额会愈低。特惠资助金额在整个特惠资助计划期间会保持不变。

就合资格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截至2020年1月1日于车辆登记文件中所载的车身类型(就单层非专利巴士以外的柴油商业车辆)或车身类型及乘客座位限额(就单层非专利巴士)将用于计算该车辆的特惠资助金额。

 

 

申请资格

申请人及车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该車辆的首次登记日期是在表一所指明的日期内;
  2. 该車辆在2020年1月1日当日是已登记的柴油商业車辆(即以柴油推动的货車、小型巴士或非专利巴士)或已申请重新登记为柴油商业車辆;
  3. 该車辆在2020 年1 月1 日当日或之后曾持有有效車辆牌照;
  4. 该車辆在取消车辆登记当日是柴油商业車辆;
  5. 该車辆在2020年10月19日当日或之后由特惠资助计划下的登记拆車商拆毁;
  6. 该車辆的登记在车辆被拆毁后并于表二所载列的期限或以前已被取消注一;以及
  7. 特惠资助的申请人是取消車辆登记时的登记車主。

 

 

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按照以下步骤申请特惠资助:

  1. 在2020年10月19日至取消车辆登记期限(包括首尾两天)期间,
    1. 安排由特惠资助计划下的登记拆車商拆毁其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及
    2. 向运输署提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格TD184或表格TD129 (如车主有意保留车辆登记号码) 及由登记拆车商签发的车辆拆毁证明书正本,以通知运输署取消车辆登记注一;及
  1. 在取消车辆登记后三个月内(包括取消车辆登记当日),向运输署提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格TD605B注二申请特惠资助。申请时须附上由登记拆车商在拆毁车辆前拍摄,可显示车辆独特底盘号码的照片。  

注一:

车辆登记不会在柴油商业车辆被拆毁后而自动取消,车主须前往运输署牌照事务处办理取消车辆登记手续。为免混淆,车主应在表二所订明的取消车辆登记期限前完成取消车辆登记程序,才合符资格申请特惠资助。

注二:申请人可以下列方法递交特惠资助申请:

  • 投放在设于运输署四个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内;
  • 邮寄至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樓)(申请日期以邮戳为准);
  •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亦可于办公时间内将申请表交往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1号柜台 ; 或
  • 电邮*至 epu@td.gov.hk(*:如果透过电邮递交的申请经初步审核后符合资格和规定,本署将予原则上的批准。特惠资助金将于申请人或其代表把申请表格正本交给运输署核实后发放)。

 

对申请的要求

政府保留权利以申请人曾经参与、正在参与或有理由相信申请人曾经或正在参与可能导致或构成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行为或活动为由,又或为维护国家安全,或为保障香港的公众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拒绝有关申请人的申请。

 

 

特别安排

环保署为“原设计为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但在表一指明的期间后进行首次登记而被分類为欧盟五期的柴油商业车辆”提供特别安排,车主可选择在2020年10月19日至最后取消车辆登记期限(即2027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期间拆毁其车辆和取消车辆登记及在符合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的申请资格(第一项除外) 的要求下,于取消车辆登记后三个月内(包括取消车辆登记当日)申请特惠资助。有意申请特惠资助的车主必须在拆毁其车辆前向环保署提交其车辆实际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如车厂文件) 并获环保署批准。

 

 

登记拆车商

环保署为配合特惠资助计划,编定了登记拆车商名单。

 

有意申请特惠资助的合资格车主于安排登记拆车商拆毁车辆前,请先参考最新的登记拆车商名单及确保所选的拆车商仍在登记名单上。

拆车商可由2020年9月18日起向环保署申请成为特惠资助计划下的登记拆车商。

 

 

表一     -     表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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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

将被淘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
•    车辆种类:中型货车
•    截至2020年1月1日于车辆登记文件中所载的车身类型:密斗附升降尾板货车
•    许可车辆总重:16公吨
•    首次登记日期:2006年10月28日
•    计划通知运输署车辆已拆毁以取消车辆登记的日期:2021年9月6日


问1:我的柴油商业车是否包括在特惠资助计划内?如包括的话,停止发出车辆牌照的指明日期和申领特惠资助的截止日期分别是何时?

答1:有关柴油商业车是包括在特惠资助计划内。政府会由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向该车辆发出车辆牌照。登记车主须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拆毁其车辆及取消车辆登记,并于取消车辆登记后三个月内(由于计划取消车辆登记的日期是2021年9月6日,所以此个案申请特惠资助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5日),向运输署递交特惠资助申请。下图说明如何从表一表二中找到这些资料。


 摘录自表一  计划下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的首次登记日期

 

Euro4_Ex_table1_Chi

 

摘录自表二  特惠资助计划下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取消车辆登记期限

Euro4_Ex_table2_Chi

 

问2:特惠资助金额是多少?

答2:如该被拆毁的车辆是在2021年9月6日被取消车辆登记,该车辆当天的车龄是14年10个月(因此计算为14年)。特惠资助金额为港币228,300元。下图说明如何从表三表四中找到这些资料。


摘录自表三   特惠资助计划下货车车身的分类

Euro4_Ex_table3_Chi

 

 

摘录自表四  特惠资助金额
Euro4_Ex_table4_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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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特惠资助申请统计资料

 

 

 

 

已收到的特惠资助申请数目(最新统计资料)

查看试算表格式数据: 已收到的特惠资助申请数目(最新统计资料)

 

 

 

合资格柴油商业车辆数目(截至2020年1月1日)

查看试算表格式数据: 合资格柴油商业车辆数目(截至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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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常见问题

 

 

VI. 查询

如有查询,请与下列部门联络:

 

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和特惠资助计划

申请特惠资助和取消车辆登记

部门

环境保护署

运输署

电话

2651 1100

2804 2600

电邮

EU4dcv@epd.gov.hk

licensing@t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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