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管制指引及资料

导言

  1. 在没有公用污水渠的乡郊地区,化粪池系统是小型村屋普遍采用的污水处置方法。
  2. 化粪池系统必须设置地点适当、设计妥善、建造良好、使用正确、并且有适当维修和经常清除淤泥,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3. 完备的污水处置系统(包括化粪池系统)应该一并处置厕所废物及洗濯污水(即淋浴、洗盥、洗衣、煮食、洗碗等的污水)。见下图。只有在不构成污染的情况下,洗濯污水才可排入明渠。环境保护署可能视情况需要要求有关的户主设置污水处置设施(例如化粪池系统),用于处置厕所废物和洗濯污水。因处置污水不善而引致污染,有关的户主可能会被环境保护署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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