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管制条例指南

受 管 制 的 排 放 物 类 别
   
8. 排 入 公 用 污 水 渠 的 住 宅 污 水 , 以 及 排 入 雨 水 渠 、 河 道 或 其 他 水 体 之 未 经 污 染 的 水 , 不 受 管 制 。 但 管 制 区 内 所 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化 粪 池 , 则 受 管 制 。
   
9.
所 有 其 他 污 水 , 不 论 排 入 公 用 污 水 渠 、 雨 水 渠 、 河 道 或 其 他 水 体 , 均 受 管 制 。 这 包 括 来 自 各 类 工 业 、 制 造 业 、 商 业 、 公 共 机 构 及 建 筑 作 业 等 的 污 水 。
   
10. 对 受 管 制 的 排 放 物 , 其 排 放 者 应 向 环 境 保 护 署 申 领 牌 照 , 并 遵 守 牌 照 条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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