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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2000
建筑商违反噪音条例被判最高罚款额
一间建筑公司于上周五被法庭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判罚款额为历来最高。
其士(建筑)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日)在未持有建筑噪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屯门二十九区第一期一个建筑地盘进行敲击、搭建棚架及处理瓦砾工程,被裁定罪名成立。
该公司被判罚《噪音管制条例》的最高罚款额二十万元。
这是自该条例于一九八九年生效以来首次有公司被判罚最高罚款额。
此外,该公司当日还于该地盘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但却未持有有效的建筑噪音许可证,故另被判罚十万元。
该公司亦需负责缴付上述两项定罪个案的堂费,每宗三万元。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今日(星期二)说:「环境保护署在接获该地盘附近居民投诉受建筑噪音影响后进行巡查,并发现该地盘违反法例。」
该公司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至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期间,曾在同一地盘触犯《噪音管制条例》而六度被定罪。
发言人补充说:「环保署会继续致力遏止违反《噪音管制条例》的活动,以维护市民的利益。」
完
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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