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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1997 (July - December)
非法进口废物送返澳洲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星期一)宣布,上月由澳洲运抵本
港而未持有许可证的三个载有潜在有害废物的货柜,现正被送返其出 口国家。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澳洲当局已同意把该批废物运返悉尼,而环
保署亦会继续就日后任何非法移运废物的调查及执法行动,与他们保 持联络。
该三个货柜所载的电脑废物于九月二十二日被扣留。环保署职员
发现当中有受废物处置条例管制的潜在有害电子零件。
发言人说:「货柜中发现相当多含有阴极射线管的弃置电脑荧光
幕。由于阴极射线管属潜在有害物质,经香港移运该类废物须先获环 保署签发许可证。」
「由于该批废物并无申请亦未获签发许可证,环保署会向有关废
物入口商采取执法行动,而非法输入的废物则须送返出口国家。」
发言人解释,电脑废物,例如电路板、电线、金属外壳或塑胶外
壳,在国际上并非列为有害废物。这些废物可以循环再造,有助保护 资源。
然而,阴极射线管却属潜在有害物质,在本港法例和巴塞尔公约
下均列为受管制废物。巴塞尔公约是管制越境转移及弃置有害废物的 国际协定。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士如未获环保署签发许可证于香港进
口、出口或安排移运有害或不可循环再造的废物,均属违法,首次定 罪最高可被判罚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表示,本港的法例完全符合巴塞尔公约的精神及规定。公
约规定移运受管制废物之前,出口当局必须事先知会进口当局。
完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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