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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1997 (July - December)
含氯氟烃自由配额接受申请
环境保护署今日(星期五)开始接受有关人士申请自由配额,以 入口三十四种含氯氟烃供本港于一九九八年使用。
所有根据《保护臭氧层条例》规定注册的公司均可申请自由配额
,环保署会按申请人士的实际需要分配有关配额。
入口商如具备纪录,证明曾于一九九七年使用正常和自由配额入
口留销含氯氟烃则会自动获配正常配额分配。
环保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梁伯铭说:「根据保护臭氧层的《蒙特
利尔议定书》,本港在一九九八年的含氯氟烃配额上限依最普遍使用 的冷却剂HCFC-22计算,应为二千五百二十六公吨。」
「一九九八年总配额的百分之四十是以自由配额方式分两个阶段
分配。」
「自由配额一半会在今次分配,余下的配额则会在自由配额分配
的第二阶段中批出。」
梁伯铭表示,本港实施配额制度是为了管制含氯氟烃在本港的使
用,以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订下的国际义务。
他补充说:「根据议定书的时间表,本港会逐步减少使用含氯氟
烃,至二零三零年便会全面停止使用。」
申请第一阶段自由配额人士须于今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五时前,
由专人将申请表格送交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三十三楼环保署空 气质素监理组。逾期申请概不受理。
申请表格可于上述地点索取。
查询进一步详情,请致电二五九四 六二四二或二五九四 六二
四三与空气质素监理组联络。
完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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