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食肆 - 飲食業的環保法例要求
食肆需要申領的牌照及主要的環保要求
引言
為使食肆申請人能進一步瞭解食肆的環保要求,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編訂了以下的簡介指南,希望令食肆東主在開業前,能對環境保護的要求及所需要申領的有關牌照有所認識,以便及早作出相應的控制措施,避免或減低食肆在開業後可能帶來的環境污染。
牌照及通知書要求
- 任何食肆(例如酒家、茶餐廳、粥麵店,快餐店等)均會產生及有需要排放污水。在一般情況下,食肆應申請由環保署發出的《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詳見食肆排放污水所需的牌照);及
- 在一些特別情況下,食肆須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火爐、烘爐或煙囱)(安裝及更改)規例內的規定,向環保署遞交申請安裝或更改火爐/烘爐/煙囱的申請表(詳見火爐、烘爐或煙囱安裝及更改規例)。
其他主要的環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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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詳盡的食肆環保要求可參考〈飲食業環保措施指南〉,資料光碟可向〈行業環保支援中心〉(電話:2838 3111在選擇語言後按[5]字)免費索取或從〈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greenrestaurant/〉閱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