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 香港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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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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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A

為檢討工作出席或舉辦的論壇、座談會或會議

  1.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日:由香港環境影響評估學會及環諮會屬下環評小組委員會合辦、假座香港中文大學舉行有關本港環評程序的公開論壇,共有50人參加,包括環諮會屬下環評小組委員會委員、學術界人士、環評顧問、工程項目倡議人、政府工程部門、公用事業及集體運輸服務機構、技術備忘錄所指定的主管當局、環保團體及公眾人士。
  2.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七日:由香港環境法律學會及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研究中心合辦、假座香港城市大學舉行有關在本港及內地執行防治污染的環評法例座談會,約有45人參加,主要為環境法律專業人士、學術界人士、環保團體、公眾人士及私營機構人員等。
  3.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由環保署就環評條例實施首年的檢討工作舉辦論壇,倡議工程項目的部門及有關當局約派出45人參加,包括19個政府部門及決策局。
  4.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就環評條例實施首年的檢討工作舉行論壇,環保署各專家小組共派出25人參加。
  5.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就環評條例實施首年的檢討工作舉行論壇,署內環境評估及技術人員參加。
  6. 環保署已向各臨時區議會及 / 或屬下的環境事務委員會講解環評條例的實施情況,藉此收集他們就條例所發表的回應意見。環保署為各臨時區議會 / 環境事務委員會共舉辦18次環評條例簡報會,並把所收集的意見納入實施環評條例的檢討工作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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