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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報告

5. 吸 納 能 力 的 資 源 資 產

5.2 淡 水 系 統 的 吸 納 能 力
   
5.2.2 可 持 續 性 評 估
   

雖 然 特 區 的 許 多 河 流 的 水 質 仍 然 未 符 合 個 別 水 質 指 標 , 但 近 年 來 在 水 質 方 面 已 取 得 顯 著 改 善 , 而 整 體 標 準 符 合 程 度 亦 穩 步 提 升 。 這 方 面 的 改 善 , 很 大 程 度 歸 功 於 下 列 各 項 因 素 : 擴 大 污 水 收 集 網 絡 至 原 來 未 有 污 水 渠 或 污 水 處 理 廠 提 供 服 務 的 鄉 郊 地 區 ; 在 處 理 農 業 和 化 學 廢 物 方 面 的 改 進 ; 以 及 農 業 和 工 業 活 動 普 遍 減 少 。 儘 管 環 保 署 及 其 他 有 關 政府 部 門 近 期 在 改 善 香 港 河 流 質 素 方 面 確 實 取 得 進 展 並 努 力 不 懈 地 回 應 , 政 府 仍 需 進 一 步 實 施 污 水 收 集 整 體 計 劃 內 已 確 立 的 項 目 , 以 透 過 減 少 河 流 的 有 機 污 染 物 來 取 得 效 益 。

儘 管 如 此 , 有 多 個 問 題 仍 然 威 脅 �� 香 港 淡 水 系 統 的 長 遠 質 素 及 其 吸 納 能 力 。 非 法 傾 卸 廢 物 及 違 反 排 放 污 水 承 諾 而 污 染 水 道 等 , 皆 威 脅 吸 納 能 力 的 提 高 。 解 決 這 些 問 題 的 措 施 主 要 在 於 教 育 活 動 , 鼓 勵 養 成 更 良 好 的 處 理 廢 物 及 保 護 環 境 習 慣 , 或 提 高 罰 款 及 加 強 執 法 來 懲 罰 違 例 者 。 另 一 方 面 , 從 河 流 抽 取 淡 水 也 會 影 響 水 質 , 尤 其 是 在 乾 燥 的 天 氣 , 當 河 水 流 量 已 經 很 低 的 時 候 , 稀 釋 能 力 因 此 降 低 , 以 致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 河 水 流 量 中 的 污 水 佔 了 很 大 的 比 例 。

此 外 , 在 新 界 西 北 部 開 展 排 水 工 程 , 以 紓 緩 水 患 和 推 行 市 區 化 亦 影 響 了 香 港 的 生 態 資 產 。 鑒 於 這 些 濕 地 具 有 特 別 重 要 的 生 態 價 值 , 應 在 策 略 層 次 上 ( 例 如 , 透 過 雨 水 排 放 整 體 計 劃 ) , 及 個 別 項 目 層 次 上 ( 例 如 進 行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 將 新 工 程 對 濕 地 、 魚 塘 和 基 圍 的 棲 息 地 的 影 響 作 出 評 估 。

淡 水 資 源 未 來 的 可 持 續 性 取 決 於 多 項 因 素 , 包 括 採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以 防 止 污 染 性 排 放 ; 加 強 執 法 以 保 護 水 道 免 受 廢 物 和 非 法 排 放 所 污 染 ; 並 考 慮 河 流 和 溪 水 作 為 天 然 和 生 態 資 產 的 一 部 分 。 雖 然 香 港 河 流 的 污 染 物 含 量 已 見 減 少 , 但 仍 然 存 在 許 多 排 放 源 頭 , 包 括 來 自 家 庭 、 工 商 業 和 農 業 活 動 已 處 理 及 未 處 理 的 廢 水 。 鑒 於 香 港 大 部 分 河 流 的 流 量 都 較低 , 只 可 能 有 足 夠 的 吸 納 能 力 來 應 付 非 點 源 的 排 放 ( 即 溢 流 ) 。 未 來 水 質 及 吸 納 能 力 因 此 須 倚 靠 有 效 阻 截 排 入 河 流 的 污 染 源 , 最 終 處 理 的 辦 法 , 就 是 將 廢 水 直 接 排 放 進 污 水 渠 。

進 一 步 研 究 如 何 測 定 淡 水 的 吸 納 能 力 有 利 於 更 深 入 瞭 解 河 流 系 統 的 吸 納 能 力 , 並 提 供 科 學 依 據 , 並 參 詳 考 慮 目 前 排 放 廢 水 的 污 染 水 平 後 , 確 立 水 體 吸 納 能 力 整 體 所 能 容 納 的 污 染 物 含 量 。 但 研 究 人 員 普 遍 認 為 , 這 個 方 法 將 需 要 就 每 條 個 別 水 道 進 行 獨 立 分 析 , 這 樣 可 能 比 對 海 水 作 同 樣 的 分 析 更 加 複 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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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版權標誌| 重要告示

最近修訂日期: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