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與規劃

本節為您詳述香港的環評與規劃。以下的簡要概覽可供各位參考,詳細資料則分別收錄於多個題項,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網上環評關於環評與規劃策略性環境評估環境管理工具指引與參考資料,請從選項目錄進入查閱。

環評與規劃概覽

背景

香港所面對的環境挑戰,跟許多其他工業國家一樣。我們的空氣污染、污水、噪音、廢物及人口增長都對環境造成壓力。有見及此,政府已採取行動,全力管制及改善污染情況,詳情請參閱空氣噪音廢物的章節連結,當局現已推行多項措施預防未來的問題。本港環評程序的透明度在世界數一數二,環境評估不僅針對個別工程項目,亦適用於策略性政策和項目,是推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具。

環評程序

環境影響評估的目的,是在規劃初期確定工程項目的潛在影響,以及找尋其他可行方案或消減污染的措施。香港於1980年代開始推行環評程序,最初規模和應用範圍都有限,由政府帶頭評估公共工程項目。於1990年代,環評這個概念逐漸普及,其後政府便正式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定指定的公共及私人項目必須進行法定的環境影響評估。該條例的特點之一是讓公眾參與評論,市民可就項目的環評程序抒發己見。

本港自1980年代終全面推行環評後,至今已完成了500多宗環評項目。全賴這套程序,我們落實了許多改善環境的措施,例如新建道路加設隔音屏障、新市鎮設計更完善、發展項目外型更美觀、保護深具生態價值的地區,,而赤?角新機場的環境影響亦減至最低。

 

策略性規劃

環境評估的範疇亦包括策略性規劃工作。環保署推行「策略性環境評估」的目的,是要確保主要策略性政策在初步規劃階段便納入環評環節,深入考慮環境影響,以免製造污染問題,同時尋求符合環保原則的方案。此舉可避免在政策推行後期才亡羊補牢,而作出欠缺功效和成本效益的紓緩措施。1996年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是首個進行全面「策略性環境評估」的大型政府計劃,計劃正式確認香港的未來需要及發展地區。政府根據評估結果展開在香港推行可持續發展的研究。關於策略性環境評估的更多資料,請參閱3個策略性環境評估報告,分別是《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第三次整體運輸檢討》及《第二份鐵路發展研究》。

 

 

中港合作

污染並無疆界之分,粵港兩地便常有跨境污染,令本來已棘手的環境問題更趨嚴峻。粵港政府於1990年開始合作,攜手對付跨境的環境污染。透過彼此的努力,雙方在1995年針對深圳河防洪工程完成了首宗聯合環境影響評估;兩地並會每半年定期檢討保護大鵬灣及后海灣的行動計劃。此外,粵港並攜手進行珠江三角洲的空氣污染研究。

 

 

環保政府

 

為了全力保護香港的環境,政府盡量避免其本身活動損害環境。1992年,所有提交行政局的議案文件均需設有「環保」章節,說明工程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自1994年起,所有政府部門和決策局均委派環保經理監察本身的環保措施及環保表現。政府為了樹立良好榜樣,差不多所有決策局及部門已由2000年開始每年編製環保工作報告

部分決策局及部門每年編製環保工作報告封面

我們現正積極鼓勵私營企業效法政府機構編製環保工作報告。至於香港公司及機構在環境影響有發表報告的最新趨勢,請?閱本港及海外的環保工作報告

有關本港環評與規劃的詳情,請參閱問題與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