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排放的废气,是本港市区路边空气污染的主要成因,而排放大量粒子和氮氧化物的柴油车辆,例如货车、巴士及小巴,更是主要的污染源。由于街道两旁高楼大厦林立,路边的污染物往往难以消散。
政府为应对路边空气污染的问题,采取了一综合车辆废气管制策略,该策略包括以下六大元素:
- 收紧车用燃料及车辆废气排放标准;
- 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以较环保的车种取代柴油车辆;
- 为余下的柴油车辆安装减少污染物的装置,藉此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 加强车辆废气检验及对排放过量废气车辆的执法工作;
- 推广良好的车辆维修保养;及
- 推广使用电动车。
最新措施
- 由2020年10月起收紧首次登记的电单车的废气排放标准至欧盟4期,而首次登记小巴(设计重量逾3.5公吨)及巴士(设计重量不逾9公吨)的废气排放标准则由2021年3月起收紧至欧盟六期;
- 扩大「新能源运输基金」(前名「綠色运输试验基金」)的资助范围,以资助试验及推动更广泛使用绿色创新运输技术于多种商用运输工具;
- 在2020年10月起分两阶段推出合共35亿元「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资助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方便电动车车主日后简易地安装合意的充电器在家充电;
- 推展于2021年3月公布《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订立的措施,以期及早驶往车辆零排放的目标;
- 于2024年3月开展电动公共小型巴士先导试验计划,测试市场上现有电动公共小巴型号的运作表现,以评估电动公共小巴在香港应用的可行性及有关充电安排;
- 于2024年12月公布《公共巴士和的士绿色转型路线图》。当中主要的措施包括在「新能源运输基金」的「应用申请」下资助专营巴士营办商购置电动巴士及的士业界购置电动的士 ;及
- 于2024年12月在「新能源运输基金」的「试验申请」下推出氢燃料电池重型车辆试验资助计划。
较早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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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主要控制车辆排放政策及措施 |
| 2020-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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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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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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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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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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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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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废气排放标准
政府自1995年起持续收紧首次登记车辆的排放标准,现时首次登记车辆(柴油私家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除外)的废气排放标准收紧至欧盟六期(见下表)。与欧盟五期型号相比,欧盟六期重型柴油车辆减少排放约百分之八十的氮氧化物及百分之五十的可吸入悬浮粒子,而欧盟6期轻型柴油车辆则减少排放约百分之五十五的氮氧化物。
按车辆种类分列的现行车辆废气排放标准及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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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种类 |
废气排放标准 |
首次登记车辆的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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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 |
欧盟4期 |
2020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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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三轮车 |
欧盟3期 |
2007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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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柴油) |
加利福尼亚LEV III |
2017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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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设计重量逾9公吨)及 |
欧盟六期诊断系统阶段C |
2019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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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设计重量不逾9公吨)及 |
2021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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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汽油)及的士 |
欧盟6期c诊断系统欧盟6期2 |
2019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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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 及 货车 |
2020年9月1日 |
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亦接受日本汽车排放标准(车辆设计重量逾3.5公吨除外),美国汽车排放标准(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除外)。有关详情,请参考该条例的附表17至20。
如监督认为该等条文适用的某辆汽车的排放物所符合的标准,相比于该等条文所提述而适用于该辆汽车的标准而言是同样严格或更加严格的(例如最新的中国汽车排放标准),则为施行该等条文,该辆汽车须视为符合该等条文所提述而适用于该辆汽车的标准。
车用燃料标准
汽油 – 政府自2005年1月起紧随欧盟的做法,把无铅汽油的含硫量由0.015% 收紧至0.005%。
超低含硫量柴油(超低硫柴油) – 超低硫柴油的含硫量为0.005%,符合欧盟四期的车用柴油规定。政府于2000年7月就超低硫柴油实施税项优惠,自此超低硫柴油成为香港油站供应的唯一一种车用柴油。自2002年4月开始,本港把超低硫柴油定为车用柴油的法定规格,较欧盟早3年实施这项规格。此外,香港亦是亚洲首个全面引入这种环保燃料供车辆使用的地方。
欧盟五期柴油 – 政府于2007年12月1日为欧盟五期柴油(含硫量为0.001%)提供每公升$0.56的优惠税率。由该日起,本港所有油站已全面只供应欧盟五期柴油。由2008年7月14日起,全面宽免欧盟五期车用柴油的燃油税。
生化柴油 –《2009年空气污染管制(汽车燃料)(修订)规例》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修订规例订定汽车生化柴油的规格及出售含量超过5%生化柴油的汽车生化柴油须附有标签的规定。
欧盟五期汽车燃料 – 政府于2010年7月1日起将汽车柴油及无铅汽油的法定规格收紧至欧盟五期水平。欧盟四期与欧盟五期汽车燃料(包括柴油和汽油)的主要分别是将含硫量上限由0.005%收紧为0.001%。
管制黑烟车辆

「黑烟车辆管制计划」在1988年开始实施,主要针对道路上因维修不善而喷出过量黑烟的柴油车辆。在计划下,经由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训练和考核的黑烟车辆检举员会向环保署举报在路面上排放过量黑烟的柴油车辆。环保署会向被检举喷冒过量黑烟的柴油车辆登记车主发出废气测试通知书,要求车主在12个工作天内把车修妥,并送交指定的车辆废气测试中心进行底盘式功率机烟雾测试。如车辆未能通过测试,运输署会撤销车辆牌照。

警方亦不时与环保署进行联合行动,进行路边烟雾测试以管制黑烟车辆,交通警员会截停在路上行驶中排放过量黑烟的车辆,并利用手提烟雾计在路边测试车辆黑烟。警方会向测试不及格的车主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黑烟车辆的定额罚款于2000年12月1日起由450元提高至1,000元。环保署亦会另外向车主发出废气测试通知书,要求车主在12个工作天内把车修妥,并送交指定的车辆废气测试中心进行测试。
排放过量黑烟的车大多数是维修不善的老旧柴油商业车。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和保障市民健康,环保署自2014年3月推行鼓励与管制并行的计划,逐步淘汰约82,000辆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路面上的黑烟车辆数目因而随之减少,以致被检举员举报的黑烟车辆数目大幅下降。
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
自2014年9月1日起我们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包括设定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我们使用路边遥测设备侦测排放过量废气的车辆。被发现排放过量废气的车辆须在修妥后通过一个底盘式功率机废气测试。如车辆未能符合有关规定,运输署署长将吊销其车辆牌照。如欲了解有关措施的详情,请浏览网页:
https://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remote_sensing_Petrol_n_LPG.html
车辆维修保养培训及座谈会
自1999年8月以来,环保署与职业训练局及其他机构曾合办多个培训课程,向车辆机械技工讲解如何正确维修及保养引擎,以减少车辆排放的废气。职业训练局至今仍然为车辆机械技工提供车辆维修培训课程。
此外,环保署自2014年9月起,已透过使用路边遥测设备,侦测排放过量废气的石油气和汽油车辆。被发现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须通过以底盘式功率机进行的废气测试,以确认排放达标。为协助车辆机械技工理解新的废气排放测试,环保署已举办多场技术讲座及测试示范,解释技术细节,同时亦委托职业训练局为业界提供免费短期课程,教导维修石油气和汽油车辆的技巧,以通过新的废气排放测试。
由于电动车没有尾气排放,碳排放亦较低,政府一直积极推广使用电动车辆,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政府已于2021年3月公布首份《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引领香港及早驶往车辆零排放的目标。有关详情,请参考在香港推广使用电动车辆。
全面了解汽车于道路交通上的排放情况,有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及措施,有效减少汽车污染物排放。为此,环保署每年均会编制车辆废气排放清单,作为更全面的《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中的关键内容之一,该清单可追踪香港所有主要空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量。
环保署会搜集各相关数据以确保能编制出可靠的车辆废气排放清单。这项工作的核心是使用便携式排放测量系统(PEMS),从具有代表性的在用车辆样本中量度实际尾气排放。作为全球公认的标准测量方法,PEMS可提供不同驾驶条件下的动态排放数据,有效弥补实验室测试中标准化驾驶条件的局限性。透过整合 PEMS 量度所估算出的排放因子,以及从其他来源搜集的交通数据,环保署可以合理地估算车辆废气排放清单。这种建基于数据的方法不仅能量化道路运输所产生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还能评估现有排放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从而确保制定出灵活且基于实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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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旅游巴安装便携式废气测量系统以进行实地车辆排放的测量 |
于旅游巴内安装的便携式废气测量系统以进行实地车辆排放的测量 |
上述措施已为路边空气质素带来明显改善。与1999年相比,路边空气质素监测站在2024年录得的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呈下降趋势 : 可吸入悬浮粒子、微细悬浮粒子、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的年均浓度,分别减少66%、63%、34%和89%。虽然路边的二氧化氮浓度已从2011年的高峰值下降了约47%,但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其年均浓度超出空气质素指标。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主要挑战。
为进一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和处理路边二氧化氮的问题,我们已采取更多的管制措施,以减少车辆排放的废气,当中包括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以路边遥测设备及采用底盘功率机废气排放测试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此外,政府亦正积极推广使用电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