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路邊空氣污染問題

車輛排放管制措施的進展

收緊車用燃料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加強車輛廢氣檢驗及執法工作

推廣良好的車輛維修保養

推廣使用電動車

本地車輛廢氣排放清單

路邊空氣質素趨勢

 

 

路邊空氣污染問題

車輛排放的廢氣,是本港市區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成因,而排放大量粒子和氮氧化物的柴油車輛,例如貨車、巴士及小巴,更是主要的污染源。由於街道兩旁高樓大廈林立,路邊的污染物往往難以消散。

繁忙街道的相片

 

車輛排放管制措施的進展

政府為應對路邊空氣污染的問題,採取了一綜合車輛廢氣管制策略,該策略包括以下六大元素:

  • 收緊車用燃料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 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以較環保的車種取代柴油車輛;
  • 為餘下的柴油車輛安裝減少污染物的裝置,藉此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 加強車輛廢氣檢驗及對排放過量廢氣車輛的執法工作;
  • 推廣良好的車輛維修保養;及
  • 推廣使用電動車。

 

最新措施

  • 由2020年10月起收緊首次登記的電單車的廢氣排放標準至歐盟4期,而首次登記小巴(設計重量逾3.5公噸)及巴士(設計重量不逾9公噸)的廢氣排放標準則由2021年3月起收緊至歐盟六期;
  • 擴大「新能源運輸基金」(前名「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的資助範圍,以資助試驗及推動更廣泛使用綠色創新運輸技術於多種商用運輸工具;
  • 在2020年10月起分兩階段推出合共35億元「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資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方便電動車車主日後簡易地安裝合意的充電器在家充電;
  • 推展於2021年3月公布《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訂立的措施,以期及早駛往車輛零排放的目標;
  • 於2024年3月開展電動公共小型巴士先導試驗計劃,測試市場上現有電動公共小巴型號的運作表現,以評估電動公共小巴在香港應用的可行性及有關充電安排;
  • 於2024年12月公布《公共巴士和的士綠色轉型路線圖》。當中主要的措施包括在「新能源運輸基金」的「應用申請」下資助專營巴士營辦商購置電動巴士及的士業界購置電動的士 ;及
  • 於2024年12月在「新能源運輸基金」的「試驗申請」下推出氫燃料電池重型車輛試驗資助計劃。

 

較早前的措施

年份

 主要控制車輛排放政策及措施

2020-2024
  • 向「新能源運輸基金」注資8億元,擴展「試驗申請」下的資助範圍;及推出「應用申請」資助運輸業界購置適合在本地使用的新能源運輸工具;及
  • 在2020年推出鼓勵與管制並行的計劃,分階段於2027年年底前淘汰約40,000輛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詳情可參考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 - 特惠資助計劃)

2017-2019

  • 2019年12月31日起提升3個專營巴士低排放區(位於中環、銅鑼灣及旺角)的排放標準至歐盟五期或以上;及
  • 2017年7月起分階段把首次登記車輛(柴油私家車、設計重量不逾9公噸的巴士、設計重量逾3.5公噸的小型巴士、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除外)的廢氣排放標準收緊至歐盟六期。首次登記柴油私家車的廢氣排放標準,由2017年10月起收緊至加利福尼亞LEV III

2014-2017

  • 2015年12月31日起於中環、銅鑼灣及旺角3個繁忙路段設立專營巴士低排放區(只限符合歐盟四期或以上排放標準的專營巴士行駛);
  • 分別於2014及2015年全數資助專營巴士公司購置6輛混合動力雙層巴士及36輛電動單層巴士作試驗;
  • 2014年9月起開始使用遙測設備偵測排放超標車輛,以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廢氣排放(詳情可參考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廢氣排放);
  • 2014年3月推出鼓勵與管制並行的計劃,分階段淘汰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並為2014年2月1 日或以後首次登記的柴油商業車輛設下15年的退役期限(詳情可參考淘汰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輛);及
  • 2014至2017年期間資助專營巴士公司為1 030輛歐盟二期及歐盟三期專營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及柴油粒子過濾器

2011-2013

  • 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推行資助車主更換石油氣的士和小巴催化器及含氧感知器的計劃;
  • 2013年6月完成更換歐盟二期柴油商業車的資助計劃(約7 400輛);
  • 2012年6月起分階段收緊首次登記車輛排放標準至歐盟五期(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除外);
  • 2011年設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於2020年改名「新能源運輸基金」),以資助試驗適用於運輸業界及慈善/非牟利機構的綠色創新運輸技術;及
  • 2011年開始實施《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詳情可參考禁止汽車引擎空轉的法定要求

2007-2010

  • 2010年7月起收緊車用無鉛汽油及柴油規格至歐盟五期;
  • 2010年3月完成更換約17 000輛歐盟前期和歐盟一期柴油商業車的資助計劃;
  • 2010年專營巴士公司完成為歐盟二期及歐盟三期巴士加裝柴油粒子過濾器;及
  • 分別於2008年4月及2007年4月推出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環保汽油私家車稅務寬減計劃,為首次登記環保商用車輛(至今)及 環保汽油私家車(至2015年3月31)提供首次登記稅寬減

2000-2007

  • 2004年完成為超過96%(或34,000輛)非長時間怠速的歐盟前期重型柴油車輛安裝催化轉換器;
  • 2005年完成為約95%(或2,500輛)長時間怠速的歐盟前期重型柴油車輛作同樣安裝;
  • 2006年4月實施規定,要求歐盟前期重型柴油車輛(不包括長時間怠速車輛)安裝合適的減少粒子器件;並於2007年4月將同樣要求擴展至長時間怠速的歐盟前期重型柴油車輛;
  • 自2002年8月至2005年底實施計劃,鼓勵以石油氣或電動小巴替換6,000輛柴油小巴,分別為每輛替換柴油公共小巴提供$60,000或$80,000的一筆過資助,至於更換柴油私家小巴為石油氣小巴可獲豁免繳付首次登記稅;
  • 2001年完成為超過80%(或24,000輛)歐盟前期輕型柴油車輛安裝微粒過濾器或催化轉換器;
  • 2003年12月實施規定,要求不超過4公噸的歐盟前期輕型柴油車輛安裝合適的減少粒子器件;及
  • 自2000年8月至2003年底實施計劃,為促使全港18,000部柴油的士轉為石油氣的士,為每輛的士車主提供40,000元的一筆過資助。

 

 

收緊車用燃料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政府自1995年起持續收緊首次登記車輛的排放標準,現時首次登記車輛(柴油私家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除外)的廢氣排放標準收緊至歐盟六期(見下表)。與歐盟五期型號相比,歐盟六期重型柴油車輛減少排放約百分之八十的氮氧化物及百分之五十的可吸入懸浮粒子,而歐盟6期輕型柴油車輛則減少排放約百分之五十五的氮氧化物。

按車輛種類分列的現行車輛廢氣排放標準及實施日期

車輛種類

廢氣排放標準

首次登記車輛的實施日期

電單車

歐盟4期

2020年10月1日

機動三輪車

歐盟3期

2007年1月1日

私家車(柴油)

加利福尼亞LEV III

2017年10月1日

巴士(設計重量逾9公噸)及
貨車(設計重量逾3.5公噸)

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C

2019年4月1日

巴士(設計重量不逾9公噸)及
小巴(設計重量逾3.5公噸)

2021年3月1日

私家車(汽油)及的士

歐盟6期c診斷系統歐盟6期2

2019年9月1日

小巴 及 貨車
(兩者的設計重量均不逾3.5公噸)

2020年9月1日

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亦接受日本汽車排放標準(車輛設計重量逾3.5公噸除外),美國汽車排放標準(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除外)。有關詳情,請參考該條例的附表17至20。 

如監督認為該等條文適用的某輛汽車的排放物所符合的標準,相比於該等條文所提述而適用於該輛汽車的標準而言是同樣嚴格或更加嚴格的(例如最新的中國汽車排放標準),則為施行該等條文,該輛汽車須視為符合該等條文所提述而適用於該輛汽車的標準。
 

車用燃料標準

汽油 – 政府自2005年1月起緊隨歐盟的做法,把無鉛汽油的含硫量由0.015% 收緊至0.005%。

 

超低含硫量柴油(超低硫柴油) – 超低硫柴油的含硫量為0.005%,符合歐盟四期的車用柴油規定。政府於2000年7月就超低硫柴油實施稅項優惠,自此超低硫柴油成為香港油站供應的唯一一種車用柴油。自2002年4月開始,本港把超低硫柴油定為車用柴油的法定規格,較歐盟早3年實施這項規格。此外,香港亦是亞洲首個全面引入這種環保燃料供車輛使用的地方。

 

歐盟五期柴油政府於2007年12月1日為歐盟五期柴油(含硫量為0.001%)提供每公升$0.56的優惠稅率。由該日起,本港所有油站已全面只供應歐盟五期柴油。由2008年7月14日起,全面寬免歐盟五期車用柴油的燃油稅。

 

生化柴油 –《2009年空氣污染管制(汽車燃料)(修訂)規例》於2010年7月1日起實施,修訂規例訂定汽車生化柴油的規格及出售含量超過5%生化柴油的汽車生化柴油須附有標籤的規定。

 

歐盟五期汽車燃料 – 政府於2010年7月1日起將汽車柴油及無鉛汽油的法定規格收緊至歐盟五期水平。歐盟四期與歐盟五期汽車燃料(包括柴油和汽油)的主要分別是將含硫量上限由0.005%收緊為0.001%。

 

 

加強車輛廢氣檢驗及執法工作

管制黑煙車輛

 底盤式功率機煙霧測試的相片

「黑煙車輛管制計劃」在1988年開始實施,主要針對道路上因維修不善而噴出過量黑煙的柴油車輛。在計劃下,經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訓練和考核的黑煙車輛檢舉員會向環保署舉報在路面上排放過量黑煙的柴油車輛。環保署會向被檢舉噴冒過量黑煙的柴油車輛登記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車主在12個工作天內把車修妥,並送交指定的車輛廢氣測試中心進行底盤式功率機煙霧測試。如車輛未能通過測試,運輸署會撤銷車輛牌照。

 與警務處進行聯合行動的相片

 

警方亦不時與環保署進行聯合行動,進行路邊煙霧測試以管制黑煙車輛,交通警員會截停在路上行駛中排放過量黑煙的車輛,並利用手提煙霧計在路邊測試車輛黑煙。警方會向測試不及格的車主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黑煙車輛的定額罰款於2000年12月1日起由450元提高至1,000元。環保署亦會另外向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車主在12個工作天內把車修妥,並送交指定的車輛廢氣測試中心進行測試。

排放過量黑煙的車大多數是維修不善的老舊柴油商業車。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保障市民健康,環保署自2014年3月推行鼓勵與管制並行的計劃,逐步淘汰約82,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路面上的黑煙車輛數目因而隨之減少,以致被檢舉員舉報的黑煙車輛數目大幅下降

 

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

自2014年9月1日起我們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包括設定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我們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偵測排放過量廢氣的車輛。被發現排放過量廢氣的車輛须在修妥後通過一個底盤式功率機廢氣測試。如車輛未能符合有關規定,運輸署署長將吊銷其車輛牌照如欲了解有關措施的詳情,請瀏覽網頁:

https://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remote_sensing_Petrol_n_LPG.html

 

 

推廣良好的車輛維修保養

車輛維修保養培訓及座談會

自1999年8月以來,環保署與職業訓練局及其他機構曾合辦多個培訓課程,向車輛機械技工講解如何正確維修及保養引擎,以減少車輛排放的廢氣。職業訓練局至今仍然為車輛機械技工提供車輛維修培訓課程

此外,環保署自2014年9月起,已透過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偵測排放過量廢氣的石油氣和汽油車輛。被發現廢氣排放超標的車輛,須通過以底盤式功率機進行的廢氣測試,以確認排放達標。為協助車輛機械技工理解新的廢氣排放測試,環保署已舉辦多場技術講座及測試示範,解釋技術細節,同時亦委托職業訓練局為業界提供免費短期課程,教導維修石油氣和汽油車輛的技巧,以通過新的廢氣排放測試

 

 

推廣使用電動車

由於電動車沒有尾氣排放,碳排放亦較低,政府一直積極推廣使用電動車輛,並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政策和措施。政府已於2021年3月公布首份《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引領香港及早駛往車輛零排放的目標。有關詳情,請參考在香港推廣使用電動車輛

 

 

本地車輛廢氣排放清單

全面了解汽車於道路交通上的排放情況,有利於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及措施,有效減少汽車污染物排放。為此,環保署每年均會編製車輛廢氣排放清單,作為更全面的《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中的關鍵內容之一,該清單可追蹤香港所有主要空氣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量。

環保署會蒐集各相關數據以確保能編製出可靠的車輛廢氣排放清單。這項工作的核心是使用便攜式排放測量系統(PEMS),從具有代表性的在用車輛樣本中量度實際尾氣排放。作為全球公認的標準測量方法,PEMS可提供不同駕駛條件下的動態排放數據,有效彌補實驗室測試中標準化駕駛條件的局限性。透過整合 PEMS 量度所估算出的排放因子,以及從其他來源蒐集的交通數據,環保署可以合理地估算車輛廢氣排放清單。這種建基於數據的方法不僅能量化道路運輸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量,還能評估現有排放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從而確保制定出靈活且基於實證的政策。

為旅遊巴安裝便攜式廢氣測量系統以進行實地車輛排放的測量

於旅遊巴內安裝的便攜式廢氣測量系統以進行實地車輛排放的測量

 

路邊空氣質素趨勢

上述措施已為路邊空氣質素帶來明顯改善。與1999年相比,路邊空氣質素監測站在2024年錄得的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呈下降趨勢 : 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的年均濃度,分別減少66%、63%、34%和89%。雖然路邊的二氧化氮濃度已從2011年的高峰值下降了約47%,但仍然處於較高水平,其年均濃度超出空氣質素指標。這是我們需要面對的主要挑戰。

為進一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處理路邊二氧化氮的問題,我們已採取更多的管制措施,以減少車輛排放的廢氣,當中包括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以路邊遙測設備及採用底盤功率機廢氣排放測試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此外,政府亦正積推廣使用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