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排放的廢氣,是本港市區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成因,而排放大量粒子和氮氧化物的柴油車輛,例如貨車、巴士及小巴,更是主要的污染源。由於街道兩旁高樓大廈林立,路邊的污染物往往難以消散。
政府為應對路邊空氣污染的問題,採取了一綜合車輛廢氣管制策略,該策略包括以下六大元素:
- 收緊車用燃料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 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以較環保的車種取代柴油車輛;
- 為餘下的柴油車輛安裝減少污染物的裝置,藉此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 加強車輛廢氣檢驗及對排放過量廢氣車輛的執法工作;
- 推廣良好的車輛維修保養;及
- 推廣使用電動車。
最新措施
- 由2020年10月起收緊首次登記的電單車的廢氣排放標準至歐盟4期,而首次登記小巴(設計重量逾3.5公噸)及巴士(設計重量不逾9公噸)的廢氣排放標準則由2021年3月起收緊至歐盟六期;
- 擴大「新能源運輸基金」(前名「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的資助範圍,以資助試驗及推動更廣泛使用綠色創新運輸技術於多種商用運輸工具;
- 在2020年10月起分兩階段推出合共35億元「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資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方便電動車車主日後簡易地安裝合意的充電器在家充電;
- 推展於2021年3月公布《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訂立的措施,以期及早駛往車輛零排放的目標;
- 於2024年3月開展電動公共小型巴士先導試驗計劃,測試市場上現有電動公共小巴型號的運作表現,以評估電動公共小巴在香港應用的可行性及有關充電安排;
- 於2024年12月公布《公共巴士和的士綠色轉型路線圖》。當中主要的措施包括在「新能源運輸基金」的「應用申請」下資助專營巴士營辦商購置電動巴士及的士業界購置電動的士 ;及
- 於2024年12月在「新能源運輸基金」的「試驗申請」下推出氫燃料電池重型車輛試驗資助計劃。
較早前的措施
年份 |
主要控制車輛排放政策及措施 |
2020-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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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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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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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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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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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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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政府自1995年起持續收緊首次登記車輛的排放標準,現時首次登記車輛(柴油私家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除外)的廢氣排放標準收緊至歐盟六期(見下表)。與歐盟五期型號相比,歐盟六期重型柴油車輛減少排放約百分之八十的氮氧化物及百分之五十的可吸入懸浮粒子,而歐盟6期輕型柴油車輛則減少排放約百分之五十五的氮氧化物。
按車輛種類分列的現行車輛廢氣排放標準及實施日期
車輛種類 |
廢氣排放標準 |
首次登記車輛的實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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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單車 |
歐盟4期 |
2020年10月1日 |
機動三輪車 |
歐盟3期 |
2007年1月1日 |
私家車(柴油) |
加利福尼亞LEV III |
2017年10月1日 |
巴士(設計重量逾9公噸)及 |
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C |
2019年4月1日 |
巴士(設計重量不逾9公噸)及 |
2021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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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汽油)及的士 |
歐盟6期c診斷系統歐盟6期2 |
2019年9月1日 |
小巴 及 貨車 |
2020年9月1日 |
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亦接受日本汽車排放標準(車輛設計重量逾3.5公噸除外),美國汽車排放標準(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除外)。有關詳情,請參考該條例的附表17至20。
如監督認為該等條文適用的某輛汽車的排放物所符合的標準,相比於該等條文所提述而適用於該輛汽車的標準而言是同樣嚴格或更加嚴格的(例如最新的中國汽車排放標準),則為施行該等條文,該輛汽車須視為符合該等條文所提述而適用於該輛汽車的標準。
車用燃料標準
汽油 – 政府自2005年1月起緊隨歐盟的做法,把無鉛汽油的含硫量由0.015% 收緊至0.005%。
超低含硫量柴油(超低硫柴油) – 超低硫柴油的含硫量為0.005%,符合歐盟四期的車用柴油規定。政府於2000年7月就超低硫柴油實施稅項優惠,自此超低硫柴油成為香港油站供應的唯一一種車用柴油。自2002年4月開始,本港把超低硫柴油定為車用柴油的法定規格,較歐盟早3年實施這項規格。此外,香港亦是亞洲首個全面引入這種環保燃料供車輛使用的地方。
歐盟五期柴油 – 政府於2007年12月1日為歐盟五期柴油(含硫量為0.001%)提供每公升$0.56的優惠稅率。由該日起,本港所有油站已全面只供應歐盟五期柴油。由2008年7月14日起,全面寬免歐盟五期車用柴油的燃油稅。
生化柴油 –《2009年空氣污染管制(汽車燃料)(修訂)規例》於2010年7月1日起實施,修訂規例訂定汽車生化柴油的規格及出售含量超過5%生化柴油的汽車生化柴油須附有標籤的規定。
歐盟五期汽車燃料 – 政府於2010年7月1日起將汽車柴油及無鉛汽油的法定規格收緊至歐盟五期水平。歐盟四期與歐盟五期汽車燃料(包括柴油和汽油)的主要分別是將含硫量上限由0.005%收緊為0.001%。
管制黑煙車輛
「黑煙車輛管制計劃」在1988年開始實施,主要針對道路上因維修不善而噴出過量黑煙的柴油車輛。在計劃下,經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訓練和考核的黑煙車輛檢舉員會向環保署舉報在路面上排放過量黑煙的柴油車輛。環保署會向被檢舉噴冒過量黑煙的柴油車輛登記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車主在12個工作天內把車修妥,並送交指定的車輛廢氣測試中心進行底盤式功率機煙霧測試。如車輛未能通過測試,運輸署會撤銷車輛牌照。
警方亦不時與環保署進行聯合行動,進行路邊煙霧測試以管制黑煙車輛,交通警員會截停在路上行駛中排放過量黑煙的車輛,並利用手提煙霧計在路邊測試車輛黑煙。警方會向測試不及格的車主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黑煙車輛的定額罰款於2000年12月1日起由450元提高至1,000元。環保署亦會另外向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車主在12個工作天內把車修妥,並送交指定的車輛廢氣測試中心進行測試。
排放過量黑煙的車大多數是維修不善的老舊柴油商業車。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保障市民健康,環保署自2014年3月推行鼓勵與管制並行的計劃,逐步淘汰約82,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路面上的黑煙車輛數目因而隨之減少,以致被檢舉員舉報的黑煙車輛數目大幅下降。
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
自2014年9月1日起我們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包括設定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我們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偵測排放過量廢氣的車輛。被發現排放過量廢氣的車輛须在修妥後通過一個底盤式功率機廢氣測試。如車輛未能符合有關規定,運輸署署長將吊銷其車輛牌照。如欲了解有關措施的詳情,請瀏覽網頁:
https://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remote_sensing_Petrol_n_LPG.html
車輛維修保養培訓及座談會
自1999年8月以來,環保署與職業訓練局及其他機構曾合辦多個培訓課程,向車輛機械技工講解如何正確維修及保養引擎,以減少車輛排放的廢氣。職業訓練局至今仍然為車輛機械技工提供車輛維修培訓課程。
此外,環保署自2014年9月起,已透過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偵測排放過量廢氣的石油氣和汽油車輛。被發現廢氣排放超標的車輛,須通過以底盤式功率機進行的廢氣測試,以確認排放達標。為協助車輛機械技工理解新的廢氣排放測試,環保署已舉辦多場技術講座及測試示範,解釋技術細節,同時亦委托職業訓練局為業界提供免費短期課程,教導維修石油氣和汽油車輛的技巧,以通過新的廢氣排放測試。
由於電動車沒有尾氣排放,碳排放亦較低,政府一直積極推廣使用電動車輛,並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政策和措施。政府已於2021年3月公布首份《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引領香港及早駛往車輛零排放的目標。有關詳情,請參考在香港推廣使用電動車輛。
全面了解汽車於道路交通上的排放情況,有利於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及措施,有效減少汽車污染物排放。為此,環保署每年均會編製車輛廢氣排放清單,作為更全面的《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中的關鍵內容之一,該清單可追蹤香港所有主要空氣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量。
環保署會蒐集各相關數據以確保能編製出可靠的車輛廢氣排放清單。這項工作的核心是使用便攜式排放測量系統(PEMS),從具有代表性的在用車輛樣本中量度實際尾氣排放。作為全球公認的標準測量方法,PEMS可提供不同駕駛條件下的動態排放數據,有效彌補實驗室測試中標準化駕駛條件的局限性。透過整合 PEMS 量度所估算出的排放因子,以及從其他來源蒐集的交通數據,環保署可以合理地估算車輛廢氣排放清單。這種建基於數據的方法不僅能量化道路運輸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量,還能評估現有排放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從而確保制定出靈活且基於實證的政策。
為旅遊巴安裝便攜式廢氣測量系統以進行實地車輛排放的測量 |
於旅遊巴內安裝的便攜式廢氣測量系統以進行實地車輛排放的測量 |
上述措施已為路邊空氣質素帶來明顯改善。與1999年相比,路邊空氣質素監測站在2024年錄得的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呈下降趨勢 : 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的年均濃度,分別減少66%、63%、34%和89%。雖然路邊的二氧化氮濃度已從2011年的高峰值下降了約47%,但仍然處於較高水平,其年均濃度超出空氣質素指標。這是我們需要面對的主要挑戰。
為進一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處理路邊二氧化氮的問題,我們已採取更多的管制措施,以減少車輛排放的廢氣,當中包括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以路邊遙測設備及採用底盤功率機廢氣排放測試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此外,政府亦正積極推廣使用電動車。